为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做好“放管服”改革涉及的规章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7〕40号)、《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〔2017〕4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政府规章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鲁政办发〔2017〕56号)、《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鲁府法发〔2017〕11号)等文件要求,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,制定印发了《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》(鲁金办字〔2018〕9号)。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和现实发展需要,2017年底前,以我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9个,列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个,列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27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