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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市5家民间融资机构获得业务许可证的公告

2017-03-31 点击:[ ]

为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许可工作,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》和《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自今年1月1日起,我省民间融资机构全面实行业务许可制度。截至目前,我市共有157家民间融资机构获得业务许可证书,8家机构正在等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批。现将全市获得业务许可证书的5家民间融资机构公告如下:

临沂市兰山区恒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

临沂市兰山区四方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

郯城县仁和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

兰陵县恒瑞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

临沭县德信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2017年3月3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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